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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公积金中心发布最新提醒:此类情况,不予

湖北日报讯(记者杨文毅)近日,湖北日报全媒体记者从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就《条例》信用评价规定发出重要提醒,评级为B级、C级的贷款人及夫妻不予受理贷款资金申请。中心提醒员工关注自身信用状况并及时审核处理。 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定为B级缴费员工: (一)以拆除证明材料、使用虚假信息等方式违规办理公积金业务的,责令限期罢工,限期改正; )(“无故停止存款”是指无故停止付款)未来6至18个月内连续12个月没有汇款记录) (3)个人住房贷款2年内连续透支6至12期(含),或前2年内累计透支6至12期(含); 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定为C级缴存押金员工: (一)通过挪取证明材料等方式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或者获取虚假住房公积金信息,责令限期改正。 。 。 (四)列入其他部门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